受託幫鄰接孩放學…女童拒同行路上溺亡 法院判賠30萬元引網怒「少管閒事少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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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好心幫鄰居接小孩放學,竟惹上官司!大陸廣西興安一名譚姓男子受託幫鄰居接小孩,不料其中一名女童拒絕同行獨自回家,卻在路上發生意外溺斃,女童家屬怒告法院,16日判決出爐,譚男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得擔責10%、賠償7萬餘元人民幣(約30萬元新台幣)。

廣西一男子受託幫鄰接孩放學,不料女童拒同行路上溺亡。(示意圖/中天新聞)

據《星視頻》報導,2021年3月11日譚姓男子去學校接女兒放學時,臨時受黎姓女童奶奶的委託,將其孫女接回家,同時受託的還有廖姓男童。但黎童不顧譚男叫喊,獨自出校門離開堅持走小路回家,並一直向前跑,譚男眼見無法追上,便叫妻子轉告黎童奶奶從河對面小路來接,不料,黎童卻在河中溺亡,意外發生後,其父母向學校、譚男要求賠償各項費用共計74萬餘元人民幣(約318萬元新台幣)。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黎童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負有法定監護責任,黎童溺亡與其父母疏于監管教育具有因果關係,應該承擔60%的主要責任;學校對於黎童獨自出校門後溺亡存在管理不當,造成黎童脫離學校及監護人的監管,承擔30%的責任;而譚男存在疏忽大意過失,承擔10%責任,賠償7萬餘元人民幣。桂林市中院做出同樣終審判決。

相關新聞一出,隨即登上陸網熱搜,網友紛紛評論「幫你是情,完了還要挨告」、「少管閒事少吃虧,就這樣還賠了7萬」、「別人家的小鬼可是危險物品,能不接觸別接觸」、「人越來越冷漠,法院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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