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童遭柔道教練狠心摔死 施暴教練與台中柔道委員會被判賠182萬

分享:
0:00
volume_up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7歲黃姓男童遭無證照的何姓柔道教練重摔多次送醫不治,民事認定何有過失,且何是台中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受雇人,判何、委員會應給付黃母182萬元,可上訴。

黃母對何姓教練、台中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提出民事求償。(資料照/中天新聞)

2021年當時7歲的黃姓學童到校外上柔道課,遭70歲無證照的何姓柔道教練與廖姓男童輪流對摔,導致頭部受重創不治。最高法院認定,何男漠視學員的個別差異及身體狀況,用極為不當的訓練行為,造成黃在幼小年紀不幸去世,判何9年徒刑定讞。

黃童母親再提民事訴訟,主張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明知何無柔道教練執照,卻仍派何擔任豐原體育館教練,而廖童朝他兒子重摔,父母應負監督管教責任。

黃母提精神撫慰金1500萬元,連同醫藥、喪葬等費用,一共向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及廖的父母求償1803萬8169元。

法官判處何姓教練、柔道委員會,連帶給付黃母182萬8960元。(資料照/中天新聞)

法官認為,黃童已表明身體不適、拒絕訓練,但何姓教練仍強摔他,最後倒地致死,應負侵權責任,何的名片上印有「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基層訓練站」、「台中柔道館」,由柔道委員會向教育局租用道館,何受聘於柔道委員會,委員會應付連帶損害賠償。

法官審酌,黃母精神撫慰金應以150萬元為適當,加上喪葬、醫藥費用及扣除已領犯罪被害補償金63萬元等,決議判處何姓教練、柔道委員會,連帶給付黃母182萬8960元。

留言衝人氣 7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