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不是減害的菸!申請輸入加熱菸「2業者審查資料待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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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綜合報導   

《菸害防制法》今年3月22日新法上路,至今還未有加熱菸業者通過審查。董氏基金會今也呼籲,政府應做好「確實取締、不可通過加熱菸品牌以「IQOS」名稱在台上市」等5件事。

圖/photoAC 

針對開放加熱菸,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政府應「不要再用文字誤導、確實取締亂象、不可通過加熱菸品牌以IQOS名稱在台上市、將吸引20歲以下年輕人使用影響報告列入審查條件和儘速公告禁止所有加味菸品。」

根據《ETtoday健康雲》報導指出,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政府針對開放加熱菸訂定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已正式公告,但「健康風險評估」一詞嚴重誤導民眾以為「加熱菸是減害的菸」,因此呼籲政府立刻停損,應一致使用「加熱菸上市審查」。新型菸品主要行銷的對象是35歲以下民眾,菸商大量透過網路行銷,林清麗也指出,政府應更積極取締網路上的違法廣告,依法處20萬~100萬元罰款。

在Google Scholar網站上已查到323筆學術論文,認定加熱菸品牌名稱「IQOS」意指「I Quit Ordinary Smoking」,會誤導「可以藉以戒除紙菸」,依《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2009年後上市菸品不可使用誤導性文字,因此政府不能通過該品牌加熱菸以「IQOS」英文名稱在台上市。

由於業者都須提出文件申請審查,林清麗進一步提到,政府已經在加熱菸上市審查辦法中要求菸商必須繳交「吸引20歲以下年輕人使用」影響報告,但卻未將其列入審核必要條件,呼籲政府應及時改正增列,後續確實監測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的人數。

林清麗表示,目前台灣尚未核定通過任何加熱菸,國健署112年3月預告卻只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大口味加味菸,但現在網路上到處可見各種加味的加熱菸廣告行銷,口味眾多,政府應儘速公告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有關國健署最新審查進展,總計有10家業者提出申請,有2家已陸續申請審查和行政審查並已繳納費用,目前已在最後審查階段,相關結果還有待國健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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