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宜蘭蘇澳鎮日前有鳥友前往拍攝二級保育類環頸雉時,發現某菜園內竟吊著環頸雉的屍體,氣得拍照PO網並報案,警方調查後發現為當地一名老農所為,他被送辦時稱不知道環頸雉為保育類動物,檢方日前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依法可罰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環頸雉被殺害後吊在田中央。(圖/宜蘭縣政府提供)
據起訴指出,該名老農去年3月因受不了野鳥啄食菜園內農作物,於是設置漁網捕獲1隻環頸雉雌鳥,用石頭砸死後吊掛在竹竿上立在田中央,意在嚇阻其他野鳥,之後被前往拍攝環頸雉的鳥友發現報案。
老農被逮後坦承犯案,但辯稱不知道環頸雉為保育類動物,但檢方複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第3款罪嫌將他起訴,依法最可處半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