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遇坑洞摔車 高巿府水利局判賠46萬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8/03/05 19:11 分享: 許姓女騎士4年前騎機車行經高雄巿明華、南屏路口時,因路面坑洞閃避不及摔車,造成顏面骨折、全身多處受傷,向高巿府水利局請求國賠,高雄地院認為許女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應負一半過失,判賠46萬餘元,可上訴。中時 曹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