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27日)上午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江惠民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投票結果中午出爐,江惠民獲得84張同意票、1張不同意票及2張無效票。立法院長蘇嘉全宣布,江惠民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同意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現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總統蔡英文依據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8項規定,提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並送交咨文到立法院秘書處,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日前立法院因軍人年金改革方案引發衝突,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也因此增添變數,不過朝野黨團上午溝通後,國民黨團同意先處理檢察總長人事案,對於同意權行使也採開放投票,院會上午處理完報告事項後即進行同意權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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