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獲選台大校長管中閔被告發背信、偽造文書等案,檢察官以電話通知5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出庭作證,引發爭議,法務部長邱太三24日表示,檢察官以電話通知當事人,「是一種親民、便民的做法」,基本上,檢察官都會尊重當事人的意願。
邱太三表示,有些檢察官開庭時會問當事人是否要就坐,開庭前也會詢問當事人適當的出庭時間,就是希望當事人或證人到案時,不要受無謂的干擾,也有些法官開庭也會問證人什麼方式才會不被干擾,外界對於檢察官電話通知證人到案是干預,其實是曲解了檢察官的用心。
邱太三說,法務部當然也可以要求檢察官對每一位證人寄發傳票,但有些證人並不希望被地檢署傳喚時,被家人或公司知道,不願被以正式的傳票通知,但是這樣就會變成沒有親民、便民措施。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