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黨今日於國立體育大學體育館舉行黨員大會,會中表決修訂章程,明定黨最高權力機關為黨代表大會。表決結果,投票人數5141人,同意票數為4668票,贊成率90.8%,表決通過。
民眾黨總黨員數8068人,而今日開會人數,包括出席者2687人,委託書近2600份,合計約5287人,出席率65.53%。
民眾黨今日修訂章程重點如下:1.黨員代表大會為黨最高權力機關,每年召開1次;2.黨員代表包括「當然黨代表」及「票選黨代表」,任期2年,任一性別以不低於3分之1為原則;3.當然黨代表為黨公職人員;4.票選黨代表至少1百席,後補20席,由黨員票選產生;5.票選黨代表應多於當然黨代表。
民眾黨當然黨代表資格如下,公職部份:總統、副總統、立委、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縣轄市、鄉、鎮長。黨職部分:歷任黨主席、中央委員、中評委、黨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