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2026年台南市長選戰還有一年多的時間,不過民進黨內部早已酣戰多時,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更是控告競爭對手綠委林俊憲團隊成員,里長曾俊仁妨害名譽,求償200萬,不過今台南地院判刑結果出爐,以善意評論為由判陳亭妃敗訴。陳亭妃表示,未來對黨內攻擊還是會以德報怨,遵從賴清德總統下令的「團結」。

陳亭妃去年11月提告台南中西區小西門里里長曾俊仁,指其在多個LINE群組中張貼照片,並發表「涉索賄1300萬郭信良遭重判13年(陳亭妃與郭信良一向是政治上的親密戰友),網質疑:陳亭妃的親水樂園一場接一場辦,經費這麼多,跟郭信良有沒有關係」,誤導大眾認為活動經費與郭信良所涉貪污案件之不法所得有關,產生2人間有不當利益輸送關係之負面觀感,請求賠償新台幣200萬元。
曾俊仁在法院上辯稱,他轉傳圖片言論中是用「?」明顯為疑問句,而非肯定語氣。他表示,轉傳圖片言論,包括刑事判決等,均是一般人可獲知公開資訊,並無任何貶損陳亭妃社會評價。他還認為,陳亭妃為現任立法委員,又為潛在台南市長黨內初選候選人,其各方面條件皆有可能作為選民是否選擇某候選人相對考量因素。關於陳亭妃舉辦活動財源問題,攸關人民對民意代表候選人所具備條件及牽涉其清廉、誠信等特質的公共利益,實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
台南地院指出,陳亭妃擔任多屆立法委員,擁有高知名度,更為台南市第一高票當選立法委員,為公眾周知,陳亭妃與林俊憲為將來潛在台南市長黨內初選競爭對手乙節,也根據陳亭妃自承在卷,可知陳亭妃為參與政治活動公眾人物,其行為、品德、誠信、操守及私德均影響是否具備擔任台南市長及立法委員資格與民進黨內市長候選人初選及人民票選,陳亭妃舉辦活動經費來源是否與郭信良有關,因郭信良涉嫌貪汙犯罪,更為社會大眾所關注。
台南地院認定,關於「網質疑:陳亭妃的親水樂園一場接一場經費這麼多,跟郭信良有沒有關係?」部分,涉及公眾事務而與公共利益有關,曾俊仁言論是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表示自己見解或立場,屬主觀價值判斷範疇,可認善意發表適當評論,不具違法性。曾俊仁雖不無隱射之意,但因屬疑問句,且涉及公共利益範疇,也無從因此貶損其名譽及人格社會客觀評價,自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針對判決結果,陳亭妃透過妹妹、民進黨台南市議員陳怡珍發聲表示,光看判決內容就知道為什麼會不起訴,「問號」就是慣用的抹黑手法,但她捍衛自己名譽是沒有任何妥協空間。2018年國民黨市議員謝龍介散播不實謠言,她也堅決提告,最後謝龍介妨害陳亭妃名譽確定,陳亭妃獲判賠償。對於民進黨內同志,她選擇以德報怨,相信未來抹黑、攻擊會越來越多,但她會遵從賴總統三申五令的團結、民進黨不要黨內互打,繼續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