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警方12日破獲地下假酒廠,逮捕57歲「軍師」林男、主嫌41歲陳男和27歲酒商王男等共23人,他們仿製市面暢銷的威士忌,再透過合法立案身分賣給下游商家,不法所得逾2400萬元。

刑事局接獲製造及販售仿冒偽酒情資,以和41歲陳男與27歲王男為首的犯罪集團陸續在台中市外埔區、神岡區、大安區一帶設置製造假酒的地下酒廠,經幕後的57歲林男指導,陳男以原酒摻混香料、酒精、焦糖色素、水等原料,調製酒精濃度相似的假酒,再裝進從回收廠取得之酒類空玻璃瓶,偽造多款市面暢銷的威士忌酒品。
合法立案的酒商王男後藉既有通路,將酒品真假混賣給不知情的民眾與下游商家,謀取不法暴利高達2400餘萬元。假酒集團分工細膩,地下酒廠多設於偏僻地點,且製酒、儲放原料和售酒分工明確,同時製造層層斷點增加警方追查難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翁嘉隆指揮專案小組長期蒐證、跟監埋伏,赴台中大安區、大雅區、外埔區、北屯區、西屯區,加上北、中、南各處進行4波搜索與拘提查緝行動,共逮捕23人到案,並向法院聲押12人獲准,查扣不法所得房產1棟(價值1500萬元)、名車BMW 1輛(價值276萬元)和現金逾45萬元。

同時,警方查獲偽酒威士忌成品1935瓶、酒精83桶、威士忌原酒50.5桶、威士忌空瓶1萬8982支、大批威士忌軟木塞以及瓶蓋、年份及防偽貼紙、製酒相關工具等贓證物。
警方表示,2025年2月至4月間同步在全台各地查扣流入市面的假酒,後依《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339條詐欺罪,以及《商標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提醒,民眾切勿貪小便宜購買來路不明的酒品,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甚至危害生命,也嚴重破壞我國智慧財產權形象與商業秩序,如獲知不法情事應盡速報案,以維護大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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