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文華東方酒店。(圖/取自Google Map)
台北一名外貌出色的23歲魏姓正妹,到五星級飯店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吃了2萬7000多元的霸王餐,隨後又到台北東區一家知名餐酒館消費7700多元,結帳時謊稱忘了帶信用卡,事後會結帳,之後卻銷聲匿跡,甚至還在搭計程車時中途跳車,不願付335元的車資,一共賴帳3萬5919元。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提起公訴後,台北地院法官依詐欺取財罪、詐欺得利罪,判應執行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10萬元,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去年8月間,魏女與1名男姓友人到台北文華東方酒店多次獲得米其林一星殊榮的雅閣餐廳消費,一餐下來總計消費2萬7829元,當用完餐要結帳時,魏女卻謊稱忘了帶信用卡,請求過2天再回來結帳,沒想到魏女離開後就銷聲匿跡,留下的聯絡方式也找不到人。不僅如此,魏女又在同年9月1日到北市東區知名餐酒館消費高達7755元,吃完後魏女故技重施,再度謊稱忘了帶信用卡,幾天後再來結帳,以同樣的手法再度吃了一頓美味霸王餐。
今年3月18日,魏女搭計程車途中,竟趁運將停等紅綠燈時,突然開啟車門跳車離開,就連搭計程車也坐霸王車,讓運將損失335元的車資,連同前2次白吃白喝的案件,檢察官認定魏女故意詐欺得利共約3萬5919元,3案一併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2個詐欺取財罪、1個詐欺得利罪,合併處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10萬元,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