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一名男子在2020年「浪人祭」活動,強吻女子遭判刑。(圖/民眾提供)
朋友應該也不用做了!一名王姓英文男老師,2020年跟友人一起參加「台南安平浪人祭音樂會」,聽樂團演奏時,竟強吻朋友帶來的女性友人臉頰,事後完全沒道歉跟悔意,遭女方怒告後,最後被依性騷擾罪判4月徒刑定讞。
全案經過是2020年7月26日晚間,這名王姓英文老師(以下簡稱王男),跟朋友一起出席在台南安平區安北路與城平路口的「台南安平浪人祭音樂會」(以下簡稱浪人祭),朋友的陳姓女性友人(以下簡稱陳女)也作陪,大夥在音樂會場的野餐墊上坐著聽音樂遊憩。
但不知是否現場氣氛太嗨,王男晚間8時許,先用右手環繞陳女右肩,與女方一起跟著音樂節奏擺動,再趁女方來不及抗拒,用右手把陳女頭部轉向他自己、再強吻女方左臉頰近嘴唇處,陳女對這樣的舉動當場翻臉,火大喝止王男並用力推開他,後來也透過共同的朋友要他道歉,但王男完全置之不理,陳女隔天凌晨就報警對他提告。
王男出庭時表示有搭陳女的肩膀,但沒有強吻她,還稱當時跟自己的女友「形影不離」,沒有可能對陳女性騷,但這說法隨即被女友打臉,王男的女友表示當晚跟他一直是「分開又集合」,因為都在看表演,她對陳女的存在沒有印象,跟男友沒有整晚形影不離。
此案原經台南市府性騷擾委員會裁決不成立,不過到了二審台南高分院,法官則有不同見解,法官認為王男可能藉酒意與音樂氣氛催化,在與陳女互搭肩聽音樂時、臨時起意強吻女方,王男也供稱當晚自己沒有太醉、一直還好,顯見王當時仍有一定意識,此案依法根據證據調查及獨立審判,不受性騷擾委員會的裁決結果影響,最後認定王男確實有對陳女強吻性騷擾,判刑4月定讞,可易科罰金。
為何性騷擾委員會一開始裁決性騷不成立,社會局解釋,此案當初由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性剝削防治委員,分別調查訪談陳女、王男及共同的友人,綜合判斷後做成報告提交委員會討論,經過共識決才認定性騷擾行為不成立。局長陳榮枝說,將建議未來類似案件,被害人報案直接移送檢方偵辦,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台南市無黨籍市議員參選人李伯利,也陪同陳女向外界陳述事發過程,他認為因為音樂會加上喝酒會嗨,主辦單位或政府應提醒民眾防範類似的性騷擾行為,主辦單位與警方應該加強會場巡視與安全管理,政府也應該強化心理諮商師輔導、緩和受害人的情緒,在這部分市府社工仍有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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