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宣布不副署《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因而讓行政院長卓榮泰和立法院長韓國瑜,連日來隔空交火。卓榮泰今(20)日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在說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透露將在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後,與秘書長張惇涵擇期拜訪韓國瑜,期盼在憲法體制下進行協調。

卓榮泰強調,立法院應依循憲法規定在期限內完成預算審議,並闡述台灣雙首長制的憲政運作邏輯。他指出,台灣既非總統制國家,總統無否決權;亦非內閣制國家,總統任命行政院長毋須經立法院同意。在總統與院長同屬執政黨的情況下,應無互相制衡的問題。
卓榮泰表示,當立法院提出違憲法案且總統手中無任何否決權時,國家恐陷入「在野獨裁」困境。在此情況下,總統依法必須公布法律,但須經行政院長副署,行政院長因此必須承擔相應的勇氣、責任與義務。他強調自己並非以大法官身份行動,而是依照憲法進行解釋。
針對立法院編列預算的做法,卓榮泰提出多項質疑。他問道,若法律案破壞國家財政紀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違反憲政秩序,或在立法院未經民主程序討論與表決,政府應如何因應?他指出,若立法院制定含有預算的法律並送交行政院編列,再回到立法院審議,這樣的審議程序將失去意義。
卓榮泰批評立法院只能審議預算,不得在審議過程中增加預算,也不能透過法律大幅度要求行政院編列或增加預算。即使有此情形,也應徵詢行政院意見,但立法院從未履行此程序。他指出,這正是自2024年5月20日賴清德總統上任以來,行政、立法兩院就預算議題頻生歧見的根本原因。
卓榮泰表示,立法委員們未曾詳閱憲法與預算法條文,卻拿著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強加行政院編列預算。他說明,過去若立法院提出含預算的法律案,也僅為建議性質,編列與否乃行政院責任,過去如此,今日亦應無異。

儘管語氣強硬,卓榮泰仍表示願意合作。他強調行政、立法兩院應在憲法體制下,就國人各項重要福利進行商討。他引用《論語》「禮之用,和為貴。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說明雙方應和氣合作,但不照禮節亦不可行。他認為這個「禮」——無論是道理之禮或雙方尊重之禮,均應建立在憲法基礎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