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千娜怒了!控《世紀血案》製作方「騙她演出」 北檢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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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千娜因演出電影《世紀血案》捲入「林宅血案」爭議,她主張劇組簽約時已保證取得合法授權,直到殺青記者會引發風波後,才發現電影並未取得林義雄及家屬同意,認為自己遭製作方隱瞞,形象也因此受到重創,遂對製作人郭木盛、費思兔文化娛樂負責人蘇敬軾提告詐欺。

李千娜控《世紀血案》製作方詐欺,北檢不起訴。(圖/資料照)
李千娜控《世紀血案》製作方詐欺,北檢不起訴。(圖/資料照)

李千娜當時在殺青記者會因談及電影題材的相關發言遭到外界猛烈抨擊,事後公開道歉,並宣布捐出電影片酬。她也表示,自己原本相信劇組已完成相關調查並取得必要授權,沒想到演出後才爆發授權爭議,導致工作及個人形象受到影響,因此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追究責任。

不過,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後認定,演員合約雖載有「已取得所需之一切合法授權」等內容,但並未明確指向被害家屬同意或授權,現有證據也不足以證明蘇敬軾、郭木盛曾向李千娜保證已取得家屬授權。檢方另認為,演員是否接演電影還會考量片酬、知名度及其他演藝效益,難以認定李千娜若事前知道未取得家屬授權,就一定不會接演。

因此,北檢認定兩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對李千娜而言,這場因《世紀血案》引發的爭議,從原先遭輿論撻伐、公開道歉,到反過來控告製作方涉嫌詐欺,如今刑事案件以不起訴收場;不過,她因參演電影所承受的形象與工作衝擊,以及劇組是否妥善處理真實事件改編與家屬權益的爭議,仍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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