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廁所產子卻狠心讓兒「泡馬桶水溺斃」女子供稱:我還是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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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39歲劉姓女子,去年4月在台中某旅館廁所產下一名男嬰,但卻眼睜睜讓他在馬桶中淹死,清理身上血跡後便離開旅館,打掃阿姨發現馬桶堵塞,而塞住馬桶的竟是一名男嬰,整件事才曝了光。 [caption id="attachment_892777" align="alignnone" width="780"] ▲台中一名女子在旅館廁所產子,卻讓嬰兒留在馬桶中,導致窒息身亡。〈示意圖/取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女子在去年的4月26日入住該旅館,隔天下午退房,打掃人員進入房間發現地板、床上和浴室有大量血跡,馬桶則是被血水堵塞,而堵塞物竟是一名男嬰,讓員工嚇得趕緊報案;法醫表示男嬰體型跟身高正常,經解剖後器官也大致正常,沒有足以危害生命致死的病變,認為男嬰是活體出生,但因泡在馬桶水中導致窒息身亡。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當天有一名男性帶劉姓女子入住旅館,該名男子表示「看她肚子很大,好像懷孕了,很可憐,才會帶她去旅館休息」自己只在房間待4小時就離去,沒有發生性行為;而劉姓女子則供稱只是生理期脹氣,肚子才會圓圓的,並沒有生小孩,而且自己還是一名處女。 法官認為,劉女懂得把身上血跡清理乾淨再離開旅館,代表她知道自己生產的事實,而且也有足夠時間能將男嬰救起,不過她卻讓男嬰溺水窒息而死,雖然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辨識能力低,但不是毫無辨識能力,且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因此依《家暴法》母殺嬰兒罪,將她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仍可上訴。 ﹝實習編輯/劉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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