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警分局羅姓員警遭女性友人指控,喝醉後將該女推到房間內,企圖猥褻該女。事後雙方雖已和解,但妨害性自主屬公訴罪,該員警訊後以強制猥褻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今(31)日下午6時以6萬元交保。
47歲的羅姓員警,30日晚間9時許,在勤餘休假期間,受女性友人之父親邀約至家裡吃飯聊天,不過疑似不勝酒力,竟傳出對女性友人企圖猥褻。該名女子指稱,她與父親、叔伯和該員警等人一起飲酒,到晚間9點多,只剩下父親、員警和她3人,她在上完廁所欲回到客廳時,遭該員警推至房間內,企圖對她猥褻。
金山警分局獲報後,立即將該員警帶回偵訊,並通知偵查隊鑑識採證小組到場採驗。警方表示,檢視該員警與女子的LINE對話,確實有親密的字句,兩人疑似在交往,且據該員警所說,兩人已認識6、7年,否認性侵、猥褻。
金山警分局說,已將該員警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不正當男女關係交往,加重記一大過處分,並報請停職靜待司法調查,同時調整羅員服務地區,並追究相關主管人員考監責任。今天下午5點多,羅姓員警以6萬元交保,步出地檢署時不發一語。
中時 宋原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