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發展遲緩的李姓男子,2015年5月間,見女網友逃家,沒有地方居住,竟然將人帶回家趁她熟睡,性侵得逞,2天後,因父母報案後返家,詢問離家4天發生的事情,才知道15歲女兒遭性侵,士林地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並支付被害人20萬,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領有中度智能障礙的殘障手冊,李姓男子在女網友逃家後2天,帶她回家,趁著熟睡無法抗拒之際發生性關係,直到女網友醒來,才因下體出血才知道自己遭染指,返家後,父母詢問離家數天,去了哪裡,少女將過程告訴父母。
判決指出,李雖然知道少女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是違法行為,卻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依法減輕其刑,而且,李男也獲得少女家人原諒,並支付7萬給少女家人,同意每月支付2萬直到13萬,合議庭因而宣告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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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