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男子湯景華3年前到翁姓男子家騎樓縱火害死6命,去年高院審判長劉方慈組成的合議庭將湯男判處死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原本由劉任審判長但因構成迴避理由,改由受命法官廖建瑜任審判長,與陪席法官林庚棟、程克琳共同審理。
2014年湯男到新北市三重餐廳用餐,和在店內用餐的翁男發生爭執,他對翁等人提出傷害等告訴,但法院判決翁等人無罪確定,引發湯男不滿,2016年3月間,湯到翁住處樓下,以在機車上點火後離開,大火造成翁的父母及親人共6人被燒死,一、二審都將他判死。
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辯時,檢察官氣憤地當庭痛斥湯男明知住戶在夜間睡覺,還故意放火燒死,這是滅門之舉、犯行重大,檢察官並代死家屬發表聲明,希望法官將湯男判死定讞,伸張人間司法的公義,但最高法院審結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