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全身酒味拒測罰9萬 法官卻判他免罰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1/17 22:11 分享: 劉姓男子去年2月駕車行經楊梅區萬大路時,因行進搖擺不定,對向警方巡邏車發現迴轉,追到社區發現已停好車的劉男滿身酒氣,要求酒測,劉拒測挨罰9萬,不服打行政訴訟主張撤銷,桃園地院法官勘驗發現警車擦身而過未警示,追到人時劉男已在社區走動,無法證明開車,認定警方舉發有瑕疵、違反法律程序,判撤銷裁罰。★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