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警抓了苗檢的通緝犯 送苗檢遭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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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警方23日晚間在桃園市楊梅區,逮捕遭苗栗地方檢察署發布執行的通緝犯,未料當晚解送至苗栗地檢署時,卻遭檢察官斥責「誰叫你們送來的?」警方不得已,只好再將通緝犯送回新竹入所,直到24日一早才順利解送至苗檢,對此,苗栗地檢署回應,此案為溝通上的誤會。

苗栗地檢署指出,由於押解犯人可送往發布通緝的機關,或是解送緝獲地的檢察機關,因此認為可就近送往桃園地檢署,以免舟車勞頓。

警方表示,23日晚間近8點時在新竹縣與桃園市交界的楊梅區,逮捕遭到苗栗地檢署發布執行的通緝犯,由於新竹送往苗栗、桃園地檢時間相差無幾,因此便解送至發布通緝的檢察機關,未料晚間11點許到苗栗地檢署時,卻遭檢察官痛斥「誰叫你們送來的?」、「為何不送桃園?我們苗栗是比桃園小嗎?」而拒收。

警方只好在苗栗致電桃園地檢署,當時桃檢建議直接入所,以免再度奔波,警方因此再將通緝犯帶回新竹,直到24日一早才順利解送至苗栗地檢署。而依相關規定,警方逮捕通緝犯,可送至緝獲地的檢察機關,或是送到原發布通緝地的檢察機關,檢方不得拒收。

此案也引發不少警察議論紛紛,不少警察都具有解送通緝犯而「環島」或環半島的經驗,還曾經發生被不同縣市檢察機關發布通緝,而整夜奔波的案例,也有過解送到離島的檢察機關的狀況,相關情事屢見不鮮。

中時 莊旻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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