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新台五路交流道300米2事故!火燒車、機車誤闖追撞命危

分享:

受到科羅旺颱風外圍雲系影響,暴雨襲擊北台灣,國3北向4日上午連發2起車禍。13.2公里處汽車打滑追撞起火;13.5公里處普通重機誤闖國道追撞汽車,騎士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肇因待國道警方釐清。

國道3號北向13.2公里處先是發生汽車打滑追撞,引發火燒車事故。(圖/翻攝1968)
國道3號北向13.2公里處先是發生汽車打滑追撞,引發火燒車事故。(圖/翻攝1968)

4日上午10時許,國3北向新台五路交流道附近相距300公尺就發生兩起事故,一輛自小客車行經北向13.2公里處時,疑因雨天打滑追撞前車,車輛瞬間起火燃燒。消防隊獲報到場迅速撲滅火勢,駕駛自行脫困僅受輕傷,已由救護車送醫治療。

上午11點多,一輛普通重機誤闖國道追撞前車,騎士重傷急送內湖三軍總醫院搶救。(圖/翻攝畫面)
上午11點多,一輛普通重機誤闖國道追撞前車,騎士重傷急送內湖三軍總醫院搶救。(圖/翻攝畫面)

隨後於上午11時2分許,國道警方接獲通報,北向13.5公里處發生第2起車禍,一輛普通重型機車不明原因誤闖高速公路,並追撞前方自小客車車尾。男騎士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救治,雙方身分與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

國道3號13.5公里處機車誤闖追撞汽車,騎士命危送醫。(圖/翻攝畫面)
國道3號13.5公里處機車誤闖追撞汽車,騎士命危送醫。(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務必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的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機車切勿誤闖國道。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將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此外,用路人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機件,若行駛國道發現車輛異狀,應亮起方向燈漸進式滑離車道停至路肩;無法滑離時需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遇火燒車事故時,車上人員應立刻下車,退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面向車道」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警方求援。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