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112年勞保紓困貸款於今(26)日上午9時開放網路、郵遞、臨櫃受理,然而,勞動部指出,凡是同時符合生活困難、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2/1/7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未借貸本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者、未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等條件者,即可提出申請。對此,《中天新聞網》也特別整理出常見的問題,來帶讀者快速了解。
勞保紓困貸款今起開辦。(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Q1:申請資格?(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2/1/7止)。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
未借貸本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者。
未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
Q2:貸款內容?
每人最高新臺幣10萬元、貸款時間為3年,貸款的利率為年息百分之1.718,第1個月到第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則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Q3:申請方式?
於今(26)日上午9時至明年1月7日晚間11時59分開放申請,民眾可透過網路、郵遞、臨櫃進行申請。
Q4: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掛號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資)。
3.被保險人印章。
4.已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1)存摺,及(2)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5.未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1)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及(2)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辦理存款開戶手續。
6.委託親屬辦理者:請攜帶(1)委託書、(2)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3)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文件),及(4)受託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俟核定通過後,再由本人檢齊相關文件(參照本項1~5文件),親自到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