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東看西專欄》台灣科研環境的荒謬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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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台灣正在熱演現代版的「盜鉤者誅,竊國者侯」荒謬劇!

最近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甫上任,就爆出他在擔任東華大學校長任內時,未告知學校即將其參與研發的綬草生技技術,私下與人合夥到美國申請美國專利,並設立空頭公司為其專利的所有權人。

我在美國經營尖端材料發展十多年,從公司治理來看,掌握科技成果為獨家所有,可說跟善用現金是一樣重要。可若從企業長遠利益來看,科技的獨家所有權則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因此,科技企業都會與所有員工簽下保密協議,以確保公司的商業價值與優勢。如果身為一個企業的經理人帶頭違約,將自己參與研究的技術,私自在外設立公司,並申請專利,此等行徑一經發現立馬開除,並為業界唾棄。對科技專業人士而言,這不只違反了基本的科研專業素養,更是一條不敢逾越的紅線。

企業對其專業經理人與技術人員尚且有此高的期待,難不成台灣的教育部長,為了掌握國家名器,連竊取國家科研資產都可以隨手拿來的藉口來唬弄社會大眾?這不正是「竊國者侯,竊鈎者誅」的現代版本嗎?

二, 台灣科研人員已養成「排隊等糧票,坐吃大鍋飯」的習性!

過去幾年,我因為公司的發展,常拜會台灣科研單位。因為產品需要跨領域的合作開發,所以我接觸了幾所台灣所謂的“頂尖大學”。台灣主管產官學合作的大學及政府單位也,對我們的構想,都樂見其成,而且主動配合。

但讓我驚訝的,是受命負責實際科研的教授們居然提不出研究計劃。我的觀察是他們習慣了接受學校由上而下,瓜分研究經費的習性。這就是典型的“公務員”心態---待上級主管清楚指示後,我再來做。

我司在美國與能源部,國防部,著名大學,以及跨國石油公司,合作研發新材料有十幾年的經驗。所有要求經費支援的研究計畫,都是要由實際負責研究的教授或研究人員提出的。我們公司或配合出資,或分擔適合企業層次的研究項目。即便如此,我們對教授提出的研究計畫也是千挑百選的。

在美國,如果教授提不出自己的研究計畫,你基本上就沒有研究經費。你的實驗室若僱不起研究員生,就無法發表研究成果。那學校當然也不可能讓你「排隊等糧票,做吃大鍋飯」。這樣的壓力,不會比企業輕鬆,難怪人家的研究結果總是出類拔萃的。

年來台灣的科研界,接連不斷的發生知名教授,或帶頭剽竊,或竄改數據的斑斑劣跡,如同立法院,這已成國際科研界「台灣現象」的笑話。

中時電子報 專欄作家 謝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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