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山坡地不申報 苗縣開罰36案、3件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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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府水利處持續針對違反水土保持案件量追蹤,公布今年度1至4月共有36件處以6萬至30萬元不等之罰鍰,另外3件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雖整體較去年同期少了27件,但還是有民眾嫌申報麻煩乾脆直接偷挖,水保科表示,縣府已逐步建立簡便申報措施,多利用水土保持服務團就能避免挨罰。

水利處依據變動率統計,今年1至4月違反水保法開發山坡地案,以苗栗市、通霄鎮、獅潭鄉案件數上升顯著,下降幅度最大則是後龍鎮,雖然整體案件數較去年減少,且多數鄉鎮案件數下降,但還是有民眾覺得申報手續麻煩、審核及修正期間太久、水保法令艱澀等,不想依法申報。

水利處水保科指出,以往受理申請案需歷經勘查、審查、修正、核定,平均辦理時間為80個工作天,但接獲民眾反映太冗長後,縣府已逐步簡化申報措施,提供統一的審核標準與範本,並建立水土保持服務團機制,定時下鄉服務,為申請人指點迷津,落實簡易水土保持申報,目前核定天數已降至約30個工作天。

水保科長張坤源表示,針對案件數增加的鄉鎮市,縣府將責成公所加強巡查,並透過衛星空拍監測,呼籲民眾多利用「水土保持服務團」服務,專業人士每周在水保科、隔周在大湖、三灣、頭份、通霄、三義等公所輪值,共6處駐點免費服務,民眾不必鋌而走險開發山坡地挨重罰。

中時 巫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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