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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某海鮮餐廳因一桌料理要價4萬1遭消費者投訴,網紅丁特也拍片痛批該店「狗都不吃」遭老闆提告,近日丁特獲不起訴處分,立刻發文諷餐廳老闆獲「法院認證」。
丁特。(圖/翻攝自丁特臉書)
身為澎湖人的知名實況主丁特,日前開直播痛批澎湖某間海產店一桌料理要價4萬1000元「連狗都不吃」,是靠洗5星好評坑殺觀光客,遭餐廳老闆提告妨害名譽。
丁特到案辯稱,他在直播時的評論內容是基於事實及個人之經驗加上查證當下時價,並非捏撰造假惡意攻訐,認為餐廳賣價過高,合理懷疑是在坑殺觀光客。
澎湖地檢署認為,對於餐點內容、金額,提出收費是否過高坑殺觀光客的質疑,當與公共利益高度相關,屬可受公評之事,屬合理評論範圍,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因此檢方認為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對於獲不起訴處分,丁特也在臉書發文做出回應,並貼出4張檢方回函的不起訴書內容,狂酸該海產店老闆,「你指控我罵你的內容總共十幾頁的筆錄,害我回澎湖做了兩個多小時,在這邊通通還給你,還有附送帥哥書記官幫你把文字檔都整理成一頁讓你慢慢回味,不過這些內容日後通通都要加上四個字,叫做法院認證。」貼文一出,吸引上千網友按讚留言力挺,「清起來!狗都不吃」、「清起來!抵制這種店家!千萬別去了」、「葉先生已經不當老闆了!店倒2至3個月了吧」。
丁特發文諷澎湖某海鮮餐廳獲法院認證的「狗都不吃」。(圖/翻攝自丁特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