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起訴京華城案,移審一度交保,但2日更裁羈押,柯文哲今(10)日提起抗告,連同其他3名裁押被告的卷宗送達高等法院,合議庭法官成員曝光。
柯文哲等人抗告案10日送達高院,高院下午完成分案,合議庭由審判長劉嶽承、受命法官黃翰義、陪席法官古瑞君組成。其中審判長劉嶽承當年曾經審理北捷隨機殺人案,將凶手鄭捷判死刑。
但合議庭成員曝光不到半小時,高院臨時表示,劉嶽承庭長公假至高雄參加司法盃球賽,故依事務分配表,由黃翰義法官擔任審判長,同庭的古瑞君法官、王耀興法官陪席。
高院並指出,合議庭已開始審閱卷證,今日不會裁定。
京華城案上月26日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移審先獲裁定交保,台北地檢署再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人提起抗告,經高院發回,台北地院29日仍裁定4人交保,北檢提起二度抗告,高院再度發回,北院本月2日再開第3次羈押庭,翻盤將4人裁定羈押,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柯文哲再先後於本月3日、8日、9日、10日提起抗告。
柯文哲在抗告書狀指出,本案已連續4個月傳喚數百人次,甚至大規模傳喚金主、黨工幹部造成寒蟬效應,羈押是侵害人權最重之手段,請考量已有至少4個月之強制偵查,事證已經非常明確,並無再行羈押之原因與必要,應考量雙方武器平等原則,給予柯文哲一個公平防禦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