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野村投信申請募集「野村新興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旗下包括3檔子基金,總面額各等值新台幣200億元整,應於核准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台幣3億元。
此傘型基金旗下3檔子基金,分別為「中國境內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邊境市場高收益主權債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5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分別由玉山、永豐銀行擔任保管機構。
證期局表示,中國境內新興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並於中國境內發行、掛牌或交易的債券總金額,以及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的債券總金額,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
而邊境市場高收益主權債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邊境市場國家或地區有價證券的總金額,以及投資於主權債券的總金額,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
至於5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的債券總金額,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
證期局指出,5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次一營業日起屆滿5年即終止,自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申購,基金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後開放申請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
此外,5年階梯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定有定期買回日,自成立日次一營業日起屆滿第3年當日,經理公司將主動買回受益人所持有受益權單位20%,屆滿第4年當日主動買回受益人所持有受益權單位37.5%。
時報資訊 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