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結婚超過30年的資深人夫偷吃離婚女,資深人妻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而是冷靜到人夫住處和摩鐵,合法取得使用過的衛生紙、床單交給警方,驗出偷吃男女的「混合型DNA」。這項關鍵證據獲得法官認同,雖然沒有抓姦在床,仍成功讓這對男女吃上通姦罪,各被判徒刑6月、4月,可易科罰金。
通姦罪成立,必須要有「性器官接合」的行為,所以抓姦在床、懷孕生子都可以當作證據。沾有精液與女方體液的衛生紙、使用過的保險套、毛髮等檢驗,也能當作證據,但重點是要「合法」取得。
判決書指出,這名資深人夫去年4月至5月間,與認識約1年、已離婚而單身的女子有染,兩人以老公、老婆稱呼,有「老公早安,老公是你給我沒有安全感,我對你是否真心,不用我說你也知」、「老婆早安,我對妳亦是真心真意,並非沒給妳安全感,而我一直強調我不會對不起妳」等對話。
資深人妻發現老公偷吃,先到婆婆住處,在婆婆陪同下,取走2人使用過的衛生紙;接著又在2人進入摩鐵後,立即報警,再由友人出面,合法取得房間內床單、毛巾、枕頭套及衛生紙等雜物。
這些物品上驗出人夫與小三的「混合型DNA」,台中地院法官認定為「直接證據」,加上兩人曖昧對話為「間接證據」,判兩人通姦有罪。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