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網路上一名小模(阿如)日前拍攝全裸不露點藝術照,過程中被要求在陰部夾花拍攝,結果阿如發現攝影師疑似用手沾口水趁機猥褻,事後氣的提告。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是雙方認知、溝通有誤,處分不起訴,再議仍遭駁回。
阿如裸拍過程被要求陰部夾花認為遭到對方猥褻提告。(示意圖/PEXELS)
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阿如在今年8月8日應邀到八里汽車旅館拍攝全裸不露三點藝術照,過程中陳姓攝影師(50歲)帶了鮮花來配合拍攝,要求阿如用陰部夾花的姿勢拍攝藝術照。
阿如雖然答應,但在攝影師喬花的時候,突然感覺濕濕黏黏的,認為攝影故意用手沾口水猥褻她,拍攝過程中也藉機觸摸她的胸部、背部等地方,事後雖然完成整個拍攝,但阿如心有不甘提出告訴。
檢察官偵訊時,攝影師說,當時的要求阿如都有答應,調整姿勢時的確有碰觸到她,但沒有摸到她的乳頭,且陰部夾花也得到同意才施行,因為他知道陰部很脆弱,所以才用口水沾濕花梗再進行放置拍攝
檢察官認為,阿如事先已知拍攝內容,就算過程中感到不適,也未即時阻止,事後表達不舒服時,攝影師也未再碰觸他,由此可見雙方可能在認知上有所落差,依「罪證有疑,利歸被告」的無罪推定法則,認為陳男犯罪嫌疑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