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倖存弟遭罰跪羞辱 陽光少年展夢會前理事長遭判刑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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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陽光少年展夢會陳姓理事長因對兒童施以不當管教遭法院判刑。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其中一名受害男童為車禍倖存的伸港小弟弟,當時姊妹二人仍在醫院搶救,他卻在機構內遭到罰跪羞辱。

受害孩童被罰跪。(圖/翻攝德州媽媽沒有崩潰粉專)
受害孩童被罰跪。(圖/翻攝德州媽媽沒有崩潰粉專)

事件於前年七月被踢爆。網紅「德州媽媽沒有崩潰」在臉書粉專指控該協會申請「小衛星計畫」協助守護社區弱勢家庭兒童,卻因二名學童嬉鬧吵到老師滑手機,遭陳姓理事長要求罰跪。罰跪照片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因為其中一名男童正是彰化伸港小姊妹的弟弟,當時姊妹二人仍在醫院搶命,倖存的弟弟卻在協會遭受羞辱。

社會處介入調查與裁罰

彰化縣社會處接獲通報後,同年十一月召開裁罰會議,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該機構裁處罰鍰,並停止補助相關方案。協會理事長陳女隨後請辭。

陳女遭依妨害自由起訴。審理過程中,陳女矢口否認犯行,強調並未強迫孩子下跪,但二名受害童在警詢時指證歷歷,加上有影片截圖為證,法官不採信陳女說法。

法院判決與量刑考量

法官審酌陳女最終有坦承犯行,並與受害人達成和解、取得對方諒解,考量其素行、犯罪動機、手段等一切情狀後,做出上述判決。陳女得依法提起上訴。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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