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易軍堯/綜合報導

事情發生在2019年的5月,一名林姓男子開車帶著小孩到台南四草大橋,正準備離開時看見同來遊玩的A女和其閨密正在倉皇躲避突如其來的雨勢,便邀請兩人上車躲雨、並表示可以順路在她們一程;而兩女看見車上有小孩,便答應上車。
到了目的地在閨密先行下車後、A女表示要去高雄找朋友,林男則表示自己也順路要去高雄,只是要先把小孩送到母親的家裡,要A女等他一下,而經過前面一段安全的車程,A女也不疑有他的答應了下來,沒想到當林男將小孩送走之後,隨即將A女拐回住家二樓臥室意圖侵犯。
被帶到林男住處無力反抗的A女情急之下向林男表示希望可以戴套、這樣自己就當作是一夜情就這麼過了,但林男卻在假意答應隨即後硬上得逞,接著才將A女載往高雄;事發後A女則傳訊息告訴閨密全部的事發經過,整件事才曝光。
林男落網時一口咬定雙方屬於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並沒有任何強迫的成份,甚至懷疑自己根本是被A女仙人跳設計,而法官問及為什麼不戴套時林男僅淡淡回應表示就單純是懶得下樓拿套子;而檢方最終審酌A女證詞,認定林男違反受害者意願犯行屬實,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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