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華山分屍案主嫌「逃過死刑」!下手女學員…「胸部當標本」辱屍超殘忍 法官:有教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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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華山草原分屍案,高院更一審認為凶嫌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

華山草原分屍案,高院更一審凶嫌陳伯謙(前右)被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23日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檔案照片)
華山草原分屍案,高院更一審凶嫌陳伯謙(前右)被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23日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檔案照片)

陳伯謙涉嫌於民國107年6月間,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另將高女包包內現金花用殆盡。一審判陳伯謙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9月宣判,認為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陳伯謙可矯正治療(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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