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前襄理盜賣10億公債潛逃海外 躲25年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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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灣銀行松江分行襄理陳守樸涉嫌盜賣10.2億元公債案,因逃亡超過25年追訴權時效完成,台北地檢署20日依法將陳守樸不起訴處分。

通緝犯陳守樸。(圖/翻攝自法務部調查局)

根據《中時新聞網》獨家報導,檢調調查,2000年1月18日時任台銀松江分行出納科長的陳守樸,趁中興票券公司取出託管的306張、面額總值11億7590萬元的「中央政府重大建設公債甲類第七期債票」並剪取息票後退回銀行時,將其中279張債票侵占,金額總計10億2590萬元。這起案件也創下銀行行員監守自盜金額最高紀錄。

陳守樸自2000年2月17日起開始盜賣公債,勾結中陸公司負責人林潮裕,透過證券公司以債券附買回方式承作,總共轉匯4筆資金,3筆8000萬元、1筆1億1500萬元,共計3億5500萬元分別匯往大陸、美國。

台銀稽核室於2000年5月4日針對松江分行進行年度查核時,發現短少279張公債,5月10日公債清點完畢後懷疑是陳守樸侵占。然而當天陳守樸攜帶300萬元現金搭機赴大陸,之後就沒音訊,從此下落不明。陳妻於5月14日聲稱接獲通知,指丈夫在大陸車禍身亡,但在機場被檢調單位攔下。

台銀向調查局報案後,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謝名冠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展開搜索行動,陸續起訴林潮裕等6名共犯,並通緝洗錢主嫌林慶順。調查局查出,陳守樸在大陸安徽省銅陵縣經營「艾瑪油品」公司,與美國油品業者有生意往來,調查局因此懷疑陳潛逃大陸涉嫌「詐死」後,再轉往美國躲起來。

台北地檢署當年因公營銀行行員屬公務員身分,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通緝陳守樸。調查局也把他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追緝,不過因為逃亡迄今超過25年,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最終,檢察官依法將陳守樸不起訴處分。事後台銀雖追回6億餘元,但仍有3億5500萬元匯往海外,至於陳守樸的生死和金流,至今仍留下一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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