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程疑似浮報逾百億元預算,頻傳工安死亡事故,引發軒然大波。中華科技大學校長、法學博士李禮仲投書媒體指出,全案凸顯行政監督與採購程序嚴重失靈,也折射出國家法治精神的崩解;從法律人的角度來看,唯有法治落實,才能在混凝土之下築起國家的安全與信任。

校長李禮仲說,檢舉錄音檔的高層直言「中油不缺錢」,這句話震驚社會,這不僅是管理疏失,更可能涉及刑事與行政責任,成為公共工程警訊。三接案不只是預算爭議;如果制度被掏空、監督被麻痺、法律被忽視,終將只留下破裂的混凝土與逝去的生命。
李禮仲指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第45條,雇主若未提供必要安全設施而致人重傷或死亡,最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並得併科罰金。對照《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主管單位或承包商若因疏於管理、監督不當導致死亡,刑度可達五年徒刑。
三接自2019年起,接連發生潛水員窒息、外籍移工落海、拖放沉箱翻覆等事故,累計七人喪命,顯然非單一偶發事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雖於今年七月發函要求中油「加強督導並落實職安管理」,但若未依《公共工程職安管理作業要點》實施扣款、暫停工程款或終止契約等處置,恐難發揮嚇阻作用。
媒體踢爆三接二期原本預算94億元,竟灌水至253億元,若檢舉屬實,恐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條「公平、公開、合理價格」原則,以及第50條禁止不當影響價格之規定。若廠商與承辦人員之間存在報價指示或暗示拉高預算,可能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刑度最高為無期徒刑。
李禮仲校長特別指出,《政府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廠商若有重大違約或瑕疵,應列為拒絕往來對象。實務上,此條文幾乎未被嚴格執行;承包商即使屢傳工安事故或品質瑕疵,往往僅受罰鍰或記點輕處,旋即再度取得標案,這正是台灣公共工程管理的結構性弊病所在。
李禮仲呼籲,政府應立即啟動三項改革:追究刑責,若涉圖利或過失致死,應移送偵辦;建立「公共工程誠信黑名單」,重大職災、浮報或違約者,三年內不得再承攬政府工程;推動採購透明化,重大標案全程錄音錄影並公開會議紀錄,以杜絕暗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