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前領紅包!4縣市民眾最高可拿1萬元 領取資格、金額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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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將近,有4縣市會在過年前發出敬老禮金給銀髮族群,其中高雄市桃源區90歲以上的長者還可領到1萬元。以下為各縣市的領取須知。

苗栗縣、高雄市、彰化市將陸續發放敬老禮金,最高可領1萬元。(示意圖/記者陳儷文攝)

苗栗縣18鄉(鎮、市)公所發放「113年敬老禮金」:

112年9月中旬起,由本縣各鄉(鎮、市)公所陸續以郵寄或親送通知單(A4雙面三折頁)方式通知符合資格之縣民,相關發放對象、金額、時間及方式,說明如下:

1、發放對象:112年1月1日(含)前設籍苗栗縣且於113年1月1日(含)前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民國48年1月1日(含)前出生),年滿55歲至64歲之原住民(民國58年1月1日(含)前出生)

2、發放時間:113年春節、端午節及重陽節前

3、發放金額:每人每節核發新台幣1000元整

4、發放方式:由公所以「匯款」方式撥入受領人本人帳戶

1、領取地點:桃源區公所(社福館)

2、發放對象:為本區於當年度1月1日年滿55歲以上,且設籍本區滿1年之長者。

3、發放標準如下:

55歲至69歲春節禮金核發金額為新台幣2000元。

70歲至79歲春節禮金核發金額為新台幣3000元。

80歲至89歲春節禮金核發金額為新台幣5000元。

90歲以上春節禮金核發金額為新台幣10000元。

4、發放時間:113年01月26日至4月25日止,為期3個月,如於截止日起3個月內未領者,視同放棄。113年01月26日(星期五)活動當日未領取者,請於發放期間至本所社會福利館領取。

5、攜帶文件:

本人領取應備齊身分證、印章。

本人因故無法親自領取者,得委託他人代領,受委託人應備齊雙方身分證及印章領取。

彰化市公所自1月25日起,發放「113年春節敬老慰問禮金」:

1、領取地點:在各里辦公處或各里指定地點

2、發放對象:於106年12月31日前在彰化市設籍6年以上的長者(戶籍未再遷出者),年滿70歲(民國43年級以前出生)即符合資格。

3、發放金額:每人可獲得敬老慰問禮金新台幣6000元及長壽麵線一份,可以歡樂好過農曆春節。

澎湖縣自23日起至3月20日,委託各村里長及村里幹事發放「113年春節敬老平安禮金」:

1、發放對象:凡於109年12月31日前設籍本縣滿3年之65歲以上長者。

2、發放金額:每人致贈5000元,如果錯過時間領取,補發日期從3月21日起至4月18日止,逾期縣府不再辦理補發事宜。(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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