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晚會看江蕙!黃牛搶免費票賣2萬6000元「不罰」 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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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國慶晚會去年10月5日在台北大巨蛋登場,歌后江蕙復出登台,5000張免費門票火速搶光,隨即有人在網路上兜售黃牛票,警方循線追查,多案卻被法院裁定不罰。

江蕙在國慶晚會登台。(圖/北市觀傳局提供)

邱姓男子在臉書社團「演唱會【讓票‧換票‧求票】演唱會 門票 入場券」,公開轉售「113年國慶晚會在臺北」門票2張,1張票開價1萬3000元,文山一警分局員警網路巡邏發現後,私訊邱男約定購票,邱男面交時被「人贓俱獲」,依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8000元以下罰鍰」規定,移送法院。

但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本月7日裁定認為,邱男雖有販賣門票之故意,並依約交付門票予喬裝買家之員警,已著手實施販賣行為,然邱男係因受員警引誘偽稱欲購買系爭門票,員警係以俗稱「釣魚」或「誘捕偵查」之情形,為辦案佯稱購買,將販賣者誘出以求人贓俱獲,因其無實際買受之真意,且在警察監視之下伺機逮捕,事實上不能真正完成買賣系爭門票之行為,應僅視為購買遊樂票券轉售圖利「未遂」,而《社維法》第64條並未處罰未遂犯,因此裁定邱男不罰。可抗告。

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去年11月、12月也各有類似裁定,黃姓男子、張姓男子在臉書社團各以2萬元、9千元兜售國慶晚會門票,皆因警方以喬裝買家的釣魚執法方式查獲,最後獲判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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