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盧姓男大生去年潛入台積電女廁,拿手機反射螢幕偷窺2名女子,被發現後當場遭逮。盧男辯稱,他因為想變性才想看女生私密處,法院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9日晚間6點多,盧男潛入台積電18廠2樓大廳女廁隔間後埋伏,等一名女子如廁,她看到盧男拿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利用手機螢幕鏡面反射方式窺視。同天晚間7點多,盧男又故技重施,他繼續在廁所等,等另名女子如廁,他又用相同手法窺視,當場被陳女發現,踢開他的手機,通知公司保全人員及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當場扣得盧男手機2支。
盧男提出入學證明、錄取名單、研習證明,還有在校表現優異證明、公司應徵面試錄取紀錄等,想證明他無犯意。
盧男辯稱,他之前在其他公廁也看了幾次,「我不是故意要偷看,我是想動變性手術,想知道手術完會怎麼樣,我有上網查,之前也有跟醫生拿過關於女性私密部分的圖片,因為看圖片沒有真實性。」
台南地院認為,盧男無故利用手機螢幕窺視他人如廁,嚴重侵犯他人隱私,實屬不當,他犯後矢口否認,也沒跟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依無故利用工具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2罪,各判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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