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對人生最後一里路,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程?不光是在兩岸受到關注,香港、南韓也有相關政令。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長蘇文浩表示,其實亞洲很多國家很早就對善終有相關的措施,台灣並非最早。除了上述兩個地方,新加坡、日本也都有類似政策。
2006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就建議,以非立法方式推廣「預立醫療決定(香港稱預設醫療指示)」;2010年香港醫院管理局更制定《成年人預設醫療指示醫謢人員指引》,2012年8月至2016年7月間,共有2088名病人簽署預設醫療決定。
南韓「尊嚴死」最早的案例,可追溯至2009年5月,當時已成植物人的金奶奶,因南韓法院首次判決認同金奶奶的「尊嚴死」,勒令院方拔除氧氣罩,半年後金奶奶辭世。
雖然之後南韓國會曾試圖訂《尊嚴死法》,但一直到2016年1月8日,才審議通過「善終」相關法案,並於今年正式實施。不過去年10月16日《尊嚴死法》試行時,短短30天就收到2197人提交申請。
「其實亞洲很多國家很早就在做『善終』這一塊,台灣不是最早。不光是香港、南韓,日本、新加坡也是。」蘇文浩表示,雖然台灣不是最早,但相關發展後來居上。新加坡連氏基金會2015年全球死亡品質調查更指出,台灣安寧照護品質是亞洲首位、全球第6名。
記者黃冠智/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