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違反新冠肺炎防疫裁罰,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的22案,各地行政執行分署已經完成11件執行案全數繳清,金額達到91萬元,全台衛生機關裁罰案件為413件,未移送執行則為391件,其中131件自行繳清,繳納的罰鍰金額648萬6834元。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表示,各地分署完成執行的11案,全數繳清的包括台北1萬1件、新北1萬2件、士林10萬1件、台中15萬2件、彰化15萬1件、花蓮10萬3件及台東3萬1件。分期執行中的則有士林分署的連江縣陸配繳納2000元、彰化分署2000元2件、高雄分署的韓籍夫婦1000元。
此外,新北分署的一件裁罰百萬元執行案,已經對受罰人限制出境,同時清查出他在雲林持分的土地,已經進行查封登記,將囑託嘉義分署執行。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