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市長胡志強推動BRT,前市長林佳龍上任後終止該計畫,引發市府與承包廠商間的履約、仲裁爭議。21日市議員朱暖英、楊正中質詢說,BRT機電設備仲裁費用4500萬爛攤子,拒絕由全民買單。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根據BRT仲裁結果,4500萬元須支付給機電標承包商,若未支付,利息將逐日增加;市府已請律師研議請求賠償方案,並持續釐清責任歸屬,讓市府的損害最小化。
台中市議會21日舉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議員朱暖英、楊正中、謝志忠皆關心BRT廢除議題。楊正中指出,廢除BRT是政治決定,非專業決定,因履約爭議遭仲裁判賠並產生利息,市府後續如何作為?
朱暖英說,前任交通局長王義川錯誤的政策判斷,該局理應揪出始作俑者,怎會由市庫支付?當時王義川鑠口成金且信誓旦旦,市府不用多付任何費用;王義川隱瞞事實的白賊言論,導致市府現在要編列共計4500萬來幫王義川善後,未償清的本金與利息款項,理應向桃園航空城公司董事長王義川索賠才對。
楊正中、朱暖英說,BRT的終止讓台中市政府,已經損失20億元的建設投資金額,如果市府沒有釐清4500萬元的責任歸屬;反對交通局又要編列預算草草收尾,不能讓市民負擔不該負擔的費用,沒理由讓市民買單。
葉昭甫表示,根據BRT仲裁結果,市府必須支付4500萬元給機電標承包商,若未支付,利息將逐日增加,仲裁完到現在已產生利息約200萬元。針對後續責任問題,市府已委請律師研議相關方案,針對市府損失請求賠償。
葉昭甫強調,交通局正重新盤點BRT相關可用資源,針對市府與廠商的契約關係也同步確認中,包括土建標、機電標等標案,將釐清責任歸屬,讓市府損害最小化。
中時 陳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