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洪姓人妻,懷疑40歲的老公與27歲陳姓女同事有一腿,去年8月發現2人投宿摩鐵,憤而報警抓姦,洪妻雖指證房間內有用過且濕潤的衛生紙,但自承衛生紙只有「發酵味」,且抓姦時2人衣著完整,新北地檢署認定2人不構成通姦罪不起訴;另陳女反控洪妻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等罪,新北地檢署認為,洪妻並非無故進入摩鐵房間,也將洪妻不起訴。
事發後3人到警局簽立和解書,洪男、陳女同意分別賠償洪妻70萬元、50萬元,洪妻認為兩人有發生性關係才會簽立和解書,於是控告2人通姦,陳女則反控洪妻侵入住宅、妨害秘密等罪。
庭訊時,洪男與陳女供稱當晚2人僅在房間內喝啤酒,並無發生關係,由於當時感到恐慌只想趕快離開,才會簽立和解書,至於「濕潤衛生紙」則是擦拭撒出的啤酒而已。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