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這篇臉書就不能用你的照片?呂秋遠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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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臉書上又開始流傳一篇「我對 Facebook 的聲明」,此聲明文指出臉書用戶若不發表至少一次,就等同默許臉書可以使用所有的照片以及文字。對此,律師呂秋遠發文表示,寫什麼聲明都沒用,只要繼續使用臉書,就必須接受使用條款。

呂秋遠在臉書上寫到,當你決定在臉書上放照片與文字,臉書公司就根據你的隱私設定擁有權限,可以任意使用,唯一禁止他們使用的方式,就是不要用臉書,並且刪除所有帳號,「所以,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繼續用萬惡的臉書,就得接受他們的使用條款」。原本呂秋遠對這對這聲明無感,但因為越來越多人這麼做,因此他還是出面說明一下。

這篇「我對 Facebook 的聲明」要求用戶不能用分享的方式,而必須複製貼上、發表在自己的帳戶裡,臉書官方也曾特地做了一篇說明,提醒用戶若要管理隱私方面的問題,請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來設定以及管理內容。

中時電子報 杜欣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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