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戲?!鹿港太岳之胤列入縣定古蹟又被撤銷掀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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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鹿港國家歷史風景區呢?什麼都不保存,鹿港還能有什麼看頭?鹿港「太岳之胤」去年9月登陸縣定古蹟,但有所有權人到文化部提訴願,文化局日前公告撤銷縣定古蹟,不少人跳腳,已依文資法審議通過且公告又撤銷?這是哪招呢?

文化局表示,太岳之胤產權複雜,當初會勘未完成通知所有的所有權人,程序並不完備,撤銷並非否定古蹟本身的價值,而是行政有瑕,已經緊急啟動列入暫定古蹟,後續程序再依法補上。

太岳之胤是是鹿港郊商許志湖故居,許氏家族於乾隆年間渡海來台,在鹿港牛墟頭一帶定居。1870年代,許志湖經營謙和號和春盛號2家郊商商號,從事米糧和進出口貿易。謙和號曾是鹿港6大貿易商號之一,範圍擴及台北、福州、泉州及廈門等地,但隨時代變遷,古厝人去樓空,屋瓦頹圮、梁木腐蝕、建物坍塌,後人不捨,發起搶救

,7成繼承人同意提報歷史建築,2017年10月9日列入暫定古蹟。去年小鎮文化協回也簽訂認養。

文化局同步啟動文化資產審議,歷經專家會勘、審議後,9月列入縣定古蹟,12月小鎮文化協會也終止認養契約。

「太岳之胤」產權相當複查,所有權人,包括公有所有權人共21人,近年內又有兩名死亡,數字是在減少中,當初登入縣定古蹟後,有所有權人不服氣,一狀告到文化部提起訴願,指出審議並未收到通知,文化部登錄程序有瑕疵。

文化局調查,雖有近7成後人,不捨老屋殘敗,發起搶救,但當初通知文化審議,確實有多發通知書並未傳遞到有所有權人的手上,通知函有多封被退件,沒有完成法定程序。

後人許奇逢不解、氣憤,文資法有規定所有的所有權人都要通知到且同意?公部門輕易撤消原核定古蹟,太草率敷衍了吧!撤銷再通知會勘,會勘後若有人表示未收到通知再撤銷再會勘,豈不沒完沒了。地方也紛紛要求有個說明的理由。

文化局表示,關心文化資保存,已經啟動暫定古蹟程序,後續將依法再召開審查,走完整個行政程序,並爭取文化部經費修繕。

中時 吳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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