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國立大學研究所黃姓所長,被控性侵懷孕女助理,還逼性交57次,因刑事部分罪據不足,讓黃男逃過刑責,但法官判決民事求償部分,應賠償40萬元。
該名女助理的邱姓丈夫指控,其妻婚後擔任黃姓研究所長的專案助理,黃男某次帶妻子到中部開會,竟不顧她已婚又懷孕,竟下手性侵,事後還逼妻子與他性交57次。
但黃男喊冤否認性侵女助理,雖證據不足未獲起訴,不過民事求償部分,高院法官認為,女理助曾傳訊給黃男:「下次別犯規了」, 且黃男面對女助理家屬責罵:「她大肚子你還強姦她!」時,當場下跪道歉,據此,認為應賠償邱男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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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