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伶/綜合報導
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大陸山西省忻州市一家四口多年前遭兇嫌王亮俊殺害,由於案發時罪證不足導致兇手潛逃近20年,最終在2019年12月落網。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男死刑,他隨後提出上訴遭到駁回。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院於3月31日依法定程序對王亮俊執行死刑。
山西省一名男子因殺人潛逃近20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男死刑。(圖/翻攝微博@九派新聞)
根據《東網》報導,王男曾租住在被害人董某亮、宮某香夫婦位於山西省忻州市寧武縣西關村的家中,王男與宮女長期保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事發的2000年2月28日晚上,兩人在院內因瑣事爭吵,隨後兩人外出繼續爭吵,王男毆打宮女,導致宮女肝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宮女死亡後,王男返回董男家中欲帶走其與宮女所生的女兒,因董男不同意,王男便持菜刀、斧頭砍擊董男,董男失血性休克死亡。當時,董男的10歲兒子和8歲女兒被驚醒哭喊,因為擔心小孩的哭鬧影響自己逃跑,王男便持菜刀、斧頭殺死兩名孩童後逃去。
事發當時,由於罪證不足與嫌犯潛逃,王男潛逃近20年之久,直至2019年12月13日,才在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一出租屋被逮捕。經過審訊,王男對其殺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並詳細交代了犯案過程。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男死刑,剝奪終身的政治權利。王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山西省高級法院以判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駁回上訴。3月31日依法定程序對王亮俊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