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遭黨產會認定是以不相當對價轉讓而脫產國民黨,是其附隨組織,中影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將黨產會的認定導致中影有難於回復的急迫損害,裁定准許停止執行,黨產會提抗告遭駁回確定。
黨產會對中影作成行政處分,認定中影公司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推定中影公司之特定範圍財產屬「不當黨產」,並禁止中影公司處分「不當黨產」,命中影公司申報不當黨產,中影提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
北高行政法院認為,本案審查重點置於「保全必要性」之要件上,黨產會的處分確已影響市場對中影正常運作之信任,且不停止執行會使中影面臨「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情事」,停止執行尚不致對公益有重大影響,因此裁准。
中時電子報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