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首例! 總統特赦後再審 蘇炳坤冤案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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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炳坤被控在32年前持刀搶銀樓遭判刑15年確定,他入獄服刑2年後獲保外就醫,2000年由前總統陳水扁對他特赦免除罪刑,去年他聲請再審,高院再審庭審理後,為蘇炳坤平反判他無罪,本案也創下司法史上總統赦免後獲再審且改判無罪的的首例。

高院審判長周盈文宣判後表示,本案的因警察機關急於取供,檢察官草率起訴,再加上前審及最高法院沒有落實無罪推定,造成蘇炳坤受冤,高院表達同情與不捨,也希望蘇先生的苦難換來司法改革。

蘇炳坤得知獲判無罪後相當感動,感謝法官並拉著律師的手一直說謝謝。

1986年3月23日,新竹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老闆陳榮輝被歹徒砍傷,主嫌郭中雄落網後在警察刑求下指蘇炳坤也參與犯案,隔年郭男遭判刑16年、蘇判15年定讞;蘇後獲特赦,去年向高院聲請再審獲准。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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