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聖/斥憲法為災難的賴清德 憑什麼談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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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啟聖(資深媒體人)

行憲紀念日當天,賴清德不是在總統府、不是在憲政論壇,也不是在任何與憲法、法治相關的場合,而是在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北廊廳啟用典禮的工程舞台上,對立法院丟下一句重話:「如果立院沒辦法如期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不要再跟人家談什麼憲政了。」

總統賴清德。(圖/中天新聞)
總統賴清德。(圖/中天新聞)

這句話聽起來語重心長,實際上卻極其諷刺。因為就在同一個憲政體制下,近一年來真正頻繁動用非常手段、破壞制度慣例、拉高院際對立的,正是民進黨政府本身。而如今,總統卻在行憲紀念日高舉「憲政」之名,對國會作出道德審判,這不是捍衛憲政,而是對憲政的政治挪用。

首先,賴清德所援引的「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必須在年底前審竣總預算」本身就並不精確。《憲法》本文第59條,規範的是行政院提出預算案的時間義務;至於立法院的議決期限,則明載於《預算法》。將法律層次的規定包裝成憲法命令,再以此指控國會「沒資格談憲政」,本質上是一種政治話術,而非嚴肅的憲政論證。

行政院。(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圖/報系資料照)

更根本的問題在於:究竟是誰率先撕裂憲政慣例?

行政院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採取「不副署」的方式,阻止法律公布生效。這是高度爭議、且極少動用的非常手段,足以對行政與立法關係造成結構性衝擊。你可以主張這是憲政防衛,也可以辯稱這是制度救濟,但無論立場如何,都無法否認:這是一項重擊憲政慣例的政治行為。

同樣的雙重標準,也出現在近期憲法法庭對《憲法訴訟法》的處理上。當涉及自身組成與評議門檻時,執政體系選擇以「憲政必要性」為由排除新法拘束;但當立法院依法行使預算審查權、以程序表達政治立場時,卻立刻被貼上「毀憲亂政」的標籤。只准自己破例,不准國會卡關,正是這種權力邏輯,才真正侵蝕憲政精神。

憲政從來不是效率競賽,也不是忠誠測驗。它的核心,是權力彼此制衡,是程序容納衝突,是政治在規則中妥協。預算審查本就是立法院最核心的憲法職權之一,僵局與拉鋸本就屬於制度運作的一部分,而不是總統可以用道德語言直接否定其正當性的理由。

憲法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憲法法庭。(圖/報系資料照)

而真正令人錯愕的,是賴清德角色的徹底錯置。

社會並未忘記,他在競選期間的公開辯論與談話中,曾將《中華民國憲法》形容為「災難」,視其為阻礙台灣發展的歷史包袱。對他而言,這部憲法不是需要謹慎守護的最高規範,而是一個等待被克服、被超越、甚至被否定的對象。

正是在這樣的立場背景下,今天的賴清德,卻選擇在行憲紀念日高舉「憲政」之名,對國會宣告誰有資格、誰沒有資格談憲法。這不是立場的成熟,而是政治的反諷;不是制度的自信,而是權力的錯亂。

當一個曾否定憲法正當性的人,開始用憲法作為道德武器審判他人,憲政就已被降格為政治修辭,而不再是約束權力的最高準則。

因此,今天真正該被質問的,從來不是在野黨為何卡關預算,而是——

一個曾將《中華民國憲法》斥為災難、卻又在政治需要時高舉憲政審判他人的總統,究竟憑什麼談憲政?

※以上言論不代表中天新聞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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