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姓男子於9月11日騎腳踏車上路,他無故倒在1輛汽車前面,警方說,經過調查,施姓男子有喝酒,酒測值達1.07毫克。警方呼籲,民眾若碰到類似情況,如果時間允許,報警並等候警方到場處理。
楠梓警分局右昌派出所12日說,11日下午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有男子騎腳踏車在軍校路995號大樹藥局前摔倒,警員到場處理。
警方見施姓男子右眼角有輕微挫傷,通報救護車,將該名男子送往海軍總醫院治療。警方對施男酒測,酒測值高達1.07毫克。警方對施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2項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予以開立違規告發單。
警方呼籲,只要有飲用含酒精成分之飲品,絕對不可駕駛任何車輛上路,就算是駕駛腳踏車也會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緩,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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