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移工「不爽被分」 闖宿舍想離別炮…下場直接飛機送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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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南投一名33歲的越南籍劉姓移工,去年5月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當晚就潛入女友宿舍房內,將女友拖進房間對女友痛毆施暴,並性侵得逞,事後女方報警提告,劉男依強制性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20天,服刑完畢後將驅逐出境。

一名越南籍移工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闖入其宿舍房間威脅性侵。(示意圖/pixabay)
一名越南籍移工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闖入其宿舍房間威脅性侵。(示意圖/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在南投縣一處工廠工作,之後認識宿舍女管理員,兩人交往一段時間後,女方因認為雙方不合而提出分手,但劉男不願意,竟在去年5月24日晚間偷偷潛入女方宿舍房間,待女方返家後把女方強拉進房,並毆打女友臉頰、胸部,對其恫稱:「為什麼沒開門?妳想死嗎?」、「如果妳想死,我就讓妳死」等話語,使女方心生畏懼。

之後劉男又強拉女方回到他的宿舍房間,女方怕驚擾到其他同事,只能屈服,沒想到剛進門就被劉男強拉至床上撕衣打算性侵,女方不斷抵抗,因劉男不舉,竟強迫女方口交,性侵得逞。

劉男犯後隔天還傳「明天我們一起死吧」等威逼訊息給女方,還傳送他在交往期間偷拍的2人性愛影片,女方因而心生畏懼,在朋友的陪同下報警提告。劉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檢方訊後依傷害、恐嚇及強制性交等罪將劉男起訴。

南投地院審閱驗傷單、對話紀錄等證據後,認為劉男因不滿被分手,就侵害女方性自主權,還傳送恐嚇簡訊,使女方心生畏懼,實屬不該;但考量劉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女方達成和解,依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劉男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服刑完畢與予以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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